退休金舊制 - 勞工退休金舊制採用「確定給付制」(DB, Defined Benefit),領取金額的計算為員工最後三年的平均薪資×基數,但員工必須在同一家公司工作達15年,且年滿55歲,或是工作達25年方可領取。
退休金舊制基數 - 基數按照工作年資計算,最多不得超過45個基數,工作滿一年計為2個基數,年資超過15年後,滿一年以1個基數計算。
退休金新制 - 勞工退休金新制於2005年7月1日開始實施,採用「可攜式個人專戶」制度,此為「確定提撥制」(DC, Defined Contribution)的個人退休專戶,與舊制最大不同點即在於工作年資和退休金可在不同公司合併累計,累計之退休金可於60歲退休時領取。此制度以美國401(K)個人退休專戶為代表。
退休金專戶 - 自2007年4月1日起,依規定,勞退退休基金於每年4月1日定期揭露其收益分配,勞工可由勞保局所提供的個人退休金專戶自行查詢勞退新制退休金利息,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至勞保局臨櫃詢問、或是勞動保障卡三種方式查詢。
自然人憑證 - 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核發,如同網路世界的身分證,當在網路上交換資料時,得以藉由自然人憑證辨識雙方的身分,經由自然人憑證可使用政府E化服務,無須本人親自到政府機關辦理。
雇主負擔之提撥率 - 依勞退新制規定,雇主須為員工每月提撥至少薪資的百分之六。
勞工退休自願提撥率 - 依據勞工退休金新制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每月可自行提繳0~6%的薪資,自行提繳的部分可享有稅賦優惠(自個人綜合所得淨額中扣除),而勞工欲作任何調整更動,自提繳生效日期一年內2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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